第一阶段:初赛
2009.12.10 — 2010.01.31

第二阶段:预赛
2010.03.01 — 2010.03.31

第三阶段:决赛
2010.04.15 — 2010.05.15

全国中小学网校大赛颁奖公告

各省区网校大赛参赛教师:

经过全国网校教师几个月以来的热情参与,首届全国中小学网校大赛正式落下帷幕,本届中小学网校大赛的成功举办,极大地推进了我国基础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了大量的一线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加强了各省区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切实体现了本届大赛的基本宗旨,实现了本届大赛的基本目标,中国现代教育网总站及相关承办单位向全国网校教师表示真诚的感谢,向网校大赛获奖单位和教师表示衷心的祝贺。
     中国现代教育网将一如既往的深入全国中小学网校各项服务的研发,并将全力以赴的支持各省区网校单位的信息化教育发展,一心一意的为我们一线教师提供最有价值的教学办公及交流学习平台,也衷心地希望网校教师能够理解网校问题、维护网校发展!
     获奖单位和个人将真实身份资料按要求上报至网校总站,总站将在电话核实无误后统一邮寄出奖品及证书,对于伪造虚假身份资料及证件冒领奖品的用户取消参赛资格及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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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规参赛行为处理公告
  • 全国各省区网校单位、网校教师:
  •      全国中小学网校大赛在决赛阶段赛事中出现拉票、作弊等违规行为,大赛组委会根据2009年12月1日公布的《全国中小学网校大赛文件》细则第九款第一条,对于在本次网校大赛中违规参赛的行为予以如下处理:
  •      1、 虚拟用户票数扣除:是指在大赛开始后有大量用户空间一次性投机发布文章10-15篇(并未继续更新),专门用于大赛投票,此类用户投票一律视为无效;
  •      2、 同一区号票数扣除:是指参赛者使用其所掌握的网校单位用户身份相互进行联合投票,因此同一区号内50票(10人次)以上的投票部分予以取消;
  •      3、 严重拉票关闭账户:对于无视网校大赛规定,大量恶意留言拉票的三个参赛账户予以关闭空间清除数据,名单暂不公布;
  •      4、 剽窃文章取消资格:对于剽窃他人文章进行参赛的取消获奖资格,网校用户对怀疑文章进行百度搜索片段即可查明,名单暂不公布;
  •      5、 赛后举报处理原则:总站继续接受网校用户举报,对于举报信息一一核实,如有违规参赛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      总站对于部分用户违规行为尽可能避免处罚,保留其参赛及获奖资格,但必须保证所有用户的基本公平性,所有处理均按大赛开始公布的法则执行。
  • 中国现代教育网总站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中国现代教育网总站
承办单位:国家红十字会扶贫开发中心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国现代教育网-河南分站
     中国现代教育网-陕西分站
     中国现代教育网-山西分站
法律支持: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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